⑴ 物业服务费用的预算怎么做谁可以帮帮我,需用具体的公式,谢谢
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85号)当中的公式去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2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 设 部
二○○七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物业 成本 监审 办法 通知
附件: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
第三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五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
(三)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四)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六条 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始凭证与账册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真实、完整、有效的成本资料为基础。
第七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第八条 人员费用是指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指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十条 绿化养护费是指管理、养护绿化所需的绿化工具购置费、绿化用水费、补苗费、农药化肥费等。不包括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种苗种植费和前期维护费。
第十一条 清洁卫生费是指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所需的购置工具费、消杀防疫费、化粪池清理费、管道疏通费、清洁用料费、环卫所需费用等。
第十二条 秩序维护费是指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所需的器材装备费、安全防范人员的人身保险费及由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服装费等。其中器材装备不包括共用设备中已包括的监控设备。
第十三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以物业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保险费为准。
第十四条 办公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管理区域正常的物业管理活动所需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房租、水电费、取暖费、通讯费、书报费及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管理费分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多个物业项目情况下,为保证相关的物业服务正常运转而由各物业服务小区承担的管理费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按规定折旧方法计提的物业服务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物业服务固定资产指在物业服务小区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拥有的、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
第十七条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是指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按规定同意由物业服务费开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相关项目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审核。
第十九条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相应工资水平确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超过规定计提比例的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不得在其它项目中重复列支;其他应在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也不得在相关费用项目中重复列支。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明显低于实际可使用年限的,成本监审时应当按照实际可使用年限调整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个别固定资产残值较低或者较高的,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残值率。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将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内容外包给有关专业公司的,该项服务的成本按照外包合同所确定的金额核定。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只从事物业服务的,其所发生费用按其所管辖的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计费面积或者应收物业服务费加权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兼营其它业务的,应先按实现收入的比重在其它业务和物业服务之间分摊,然后按上述方法在所管辖的各物业项目之间分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具体规定审核标准的其他费用项目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
( )年度
物业服务小区名称
物业管理企业名称
物业管理企业资格等级
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
物业管理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财务负责人
填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物业管理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表一: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数 核减数 核定数
一、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 1
1、企业资质等级 2
2、服务小区数量(个) 3
3、服务小区面积(平方米) 4
4、物业服务费总收入(元) 5
5、注册资金(元) 6
6、固定资产(元) 7
7、流动资产(元) 8
8、实收资本(元) 9
9、所有者权益(元) 10
10、企业净利润(元) 11
11、企业净资产利润率(%) 12=11÷10×100%
二、服务小区交付时间 13
三、服务小区占地面积(平方米) 14
四、服务小区绿化率(%) 15
五、服务小区入住率(%) 16
六、服务小区应收费面积 17=18+23
(一)住宅面积 18=∑(19:22)
1、多层住宅 19
2、小高层住宅 20
3、高层住宅 21
4、别墅 22
(二)非住宅面积 23
注:上报数由经营者按实际发生数填报。
表一: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续)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数 核减数 核定数
七、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24
八、电梯数(部) 25
九、增压水泵数(台) 26
十、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人数(人) 27
十一、服务小区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及面积(平方米) 28
十二、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元) 29 ┄┄┄┄ ┄┄┄┄ ┄┄┄┄┄ ┄┄┄┄
1、应收物业服务费 30
2、实收物业服务费 31
3、物业服务费收缴率(%) 32=31÷30×100%
4、实际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收入(元/平方米) 33=31÷17
十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34=35+36+37
1、车位出租及停车费等收益 35
2、娱乐、休闲等场所的经营收益 36
3、其他收益 37
十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38 ┄┄┄┄ ┄┄┄┄ ┄┄┄┄┄ ┄┄┄┄
1、多层住宅 39
2、小高层住宅 40
3、高层住宅 41
4、经营用房 42
5、 43
6、 44
7、 45
注:上报数由经营者按实际发生数填报。
表二: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情况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数 核减数 核定数
一、人员费用(元) 1=∑(2:4)
(一)工资 2
(二)社会保障费 3
(三)其他支出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元) 5
其中:(一)电梯日常运行及维护费(元) 6=∑(7:11)
1、电费 7
2、维护费 8
3、设备保险费 9
4、年安检费 10
5、其他支出 11
(二)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费(元) 12=∑(13:15)
1、电费 13
2、日常维护费 14
3、其他支出 15
三、绿化养护费(元) 16
四、清洁卫生费(元) 17
五、秩序维护费(元) 18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元) 19
七、办公费(元) 20
八、管理费分摊(元) 21
九、固定资产折旧(元) 22
十、其它费用(元) 23
十一、扣除电梯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的物业服务运行总成本(元) 24=1+5+∑(16:23)-6-12
十二、服务小区应收费面积(平方米) 25
其中:(一)配有电梯物业应收费面积 26
(二)配有二次供水设施物业应收费面积 27
十四、扣除电梯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的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成本(元/平方米) 28=24÷25
十五、平均单位面积电梯服务运行成本(元/平方米) 29=6÷26
十六、平均单位面积二次供水服务运行成本(元/平方米) 30=12÷27
注:上报数由经营者按实际发生数填报。
表三:物业服务人员薪酬明细表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数 核减数 核定数
一、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人) 1=∑(2:7)
(一)管理人员 2
(二)安全防范人员 3
(三)保洁人员 4
(四)工程人员 5
(五)绿化人员 6
(六)其他人员 7
二、从业人员构成比例(%) 8=∑(9:14)
(一)管理人员 9
(二)安全防范人员 10
(三)保洁人员 11
(四)工程人员 12
(五)绿化人员 13
(六)其他人员 14
三、年从业人员薪酬支出总额(元) 15=16+23+30
(一)工资支出总额 16=∑(17:22)
1、管理人员工资总额 17
2、安全防范人员工资总额 18
3、保洁人员工资总额 19
4、工程人员工资总额 20
5、绿化人员工资总额 21
6、其他人员工资总额 22
(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 23=∑(24:29)
1、基本养老保险费 24
2、基本医疗保险费 25
3、失业保险费 26
4、工伤保险 27
5、生育保险 28
6、住房公积金 29
(三)其他支出 30
四、从业人员薪酬支出人均水平(元/人•月) 31=15÷1
(一)人均工资水平 32=16÷1
(二)人均社会保障费水平 33=23÷1
(三)人均其他支出 34=30÷1
注:上报数由经营者按实际发生数填报。
表四:物业服务定价成本核定表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核定数
一、人员费用(元) 1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元) 2
其中:(一)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元) 3
(二)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元) 4
三、绿化养护费(元) 5
四、清洁卫生费(元) 6
五、秩序维护费(元) 7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元) 8
七、办公费(元) 9
八、管理费分摊(元) 10
九、固定资产折旧(元) 11
十、其它费用(元) 12
十一、不包含电梯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的物业服务定价总成本(元) 13=1+2+∑(5:12)-3-4
十二、服务小区应收费面积(平方米) 14
其中:(一)配有电梯物业应收费面积 15
(二)配有二次供水设施物业应收费面积 16
十三、不包含电梯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的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元/平方米) 17=13÷14
十四、平均单位面积电梯服务运行成本(元/平方米) 18=3÷15
十五、平均单位面积二次供水服务运行成本(元/平方米) 19=4÷16
十六、含电梯服务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定价成本 (元/平方米) 20=17+18
十七、含二次供水服务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定价成本 (元/平方米) 21=17+19
十八、含电梯及二次供水服务平均单位面积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元/平方米) 22=17+18+19
⑵ 物业故障维修申请书怎么写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房子住久了难免会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物业维修申请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物业维修申请报告。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物业维修申请报告1—— XX业主委员会, 目前XX小区已经入住五年以上,鉴于小区的消防设备系统故障,物业公司已经利用管理费进行了相关的维修,但效果不太明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使用维修基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我司特向贵会申请启用维修基金进行消防设备系统修复,请业委会同意启动相关程序,支持物业公司的消防设备系统维修工作。 望贵会收到此函后尽快给予回复。 XX物业管理公司XX分公司 20XX年X月X日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2—— 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XX市XX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XX小区项目,坐落于XX区 XX路 XX街 XX巷 XX号 。 该小区内XX组团XX号楼电梯钢丝绳、平层感应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危险房屋、?电梯故障、?屋盖漏水、?供水、?供电、?消防设施 等紧急状况,目前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XXXXX,描述故障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日常生活。因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
为 XX 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 日,已超过保to se
⑶ 消防设施更换需要动用公用维修基金报告怎么写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由他代管并监管,那么账户还是你们业主的物业公司,当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损坏需要维修了就开始使用这笔钱了,怎么用请看下面详细介绍(各各城市与以下条款基本相似):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市房地局、市房改、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本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法附件一执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帐户存储。管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下列材料:1.开户申请书;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3.产权人分户清册;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开户手续时,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第六条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第七条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第八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房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一幢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开发企业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第九条如一幢楼房的维修基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10%时,管委会应提议续筹。续筹标准及法由管委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续筹基金汇总后应及时交存到代管单位,计入管委会帐户和产权人明细户。利用产权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应存入维修基金专户,分摊后计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人明细户,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第十条管委会合并、分立或撤消时,应凭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证明及产权人明细户清单,到代管单位合并、分立或撤消管委会帐户手续。产权人变更时,维修基金产权应同时变更。原产权人或变更后的产权人应持转让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到管委会登记变更,并由管委会到代管单位产权人明细户更名手续。维修基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的帐面余额进行结算。产权人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灭失的,可销户手续。经管委会出具证明后,到代管单位按维修基金明细户帐面余额提取。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个人累计交纳的比例分别退还。第十一条代管单位应建立本物业区域内的维修基金查询制度,接受产权人对其维修基金明细户的查询。管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包括:(1)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2)维修基金总帐余额;(3)维修基金明细帐余额。第十二条维修基金闲置时,经产权人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员会可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严禁挪作他用。第十三条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产权人应补建维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具体补建法另行制定。产权人已交纳的房屋大、中修费(扣除已用于维修费用),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应纳入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计入各产权人明细帐。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五条本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公室、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解释。第十六条本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法为准。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附件二:管委会开户申请表(略)附件三: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略)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⑷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范文
房子住久了难免会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物业维修申请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精心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篇物业维修申请报告。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一
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XX市XX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XX小区项目,坐落于XX区XX路XX街XX巷XX号。
该小区内XX组团XX号楼电梯钢丝绳、平层感应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危险房屋、□电梯故障、□屋盖漏水、□供水、□供电、□消防设施等紧急状况,目前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XXXXX(描述故障情况),严重影响业主日常生活。因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已超过保修期,需要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本次维修委托广西南宁市XX维修公司实施,其《紧急维修使用申请报告》、《物业项目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协议或合同》(附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费用明细清单)、《维修费用分摊清册》、相关主管部门故障认定材料等,已于XX年XX月XX日起,采取张贴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维修申请报告二
XX业主委员会:
目前XX小区已经入住五年以上,鉴于小区的`消防设备系统故障,物业公司已经利用管理费进行了相关的维修,但效果不太明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使用维修基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我司特向贵会申请启用维修基金进行消防设备系统修复,请业委会同意启动相关程序,支持物业公司的消防设备系统维修工作。
望贵会收到此函后尽快给予回复。
XX物业管理公司XX分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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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物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写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专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属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
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
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