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维修基金多少钱
房子维修基金多少钱
维修基金的支付比例是由购房者向开发商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房屋总价2%至3%或者100至200元的标准交纳。各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维修基金的具体收费标准。在销售商品房时,买方和卖方应签订维修资金支付协议,由买方按照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缴纳维修资金。碰春乱由开发商收取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的,不作为房屋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标准:多层(含电梯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单位单位的维修资金=单位单位面积x比例x单位面积。
注意:维修资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地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因此,不同区域的维护资金比例会有不同,请广大业主到当地政府或房屋管理局网站咨询。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资金:房屋保修期届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主要承重构件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森含,楼板笑档,屋顶等;公用空间指的是户外墙壁,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在住宅及其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有和使用的上下水管、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停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房屋维修资金是由房屋管理局负责管理的,其办理手续比较繁琐。
② 维修基金交多少
1、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其中,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按35元/_交存;有电梯的房屋,按65元/_交存。
2、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
3、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
4、《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应当在办理合同备案前交。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要及时到房管局维修资金窗口办理小区及楼栋的信息登记。
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天内要交存维修资金。若委托开发商代交,则开发商应该在收到维修资金30天内存到维修资金专户。
维修基金是什么?
维修基金是业主为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其缴纳标准、缴纳时间、使用条件都有一定的要求。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新的产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一、《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③ 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其中,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按三十五元每平方米交存;有电梯的房屋,按六十五元每平方米交存。
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
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