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维修基金如何申请使用
1、由业主委员会将维修项目及预算在小区公示。
2、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后,再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会划拨预算总额的80%费用。3、工程竣工后,再与业主大会据实结算,按户分摊。电梯、内外墙、公共楼道等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通常来说,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并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也就是说嫌如,这笔资金业主是接触不到的。一般小区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管理权利。
体管理流程:首先业主委员会要去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账户,并且把账号的情况报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此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此外,银行同时还为每个业主设立分户账户,账户具体用来显示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续存都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做出决议。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又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维修基金,是房屋购买人在购房时依据所购房屋面积或按购房款一定比例交存的资金,可以通俗地把这笔资金理解为房屋的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般情况下由开发雹者码商代收,再由开发商转交至当地政府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
维修基金的缴存比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目前郑州的缴存标准为:住宅:多层35元/_,高层65元/_,源哪别墅45元/_;商业:有电梯65元/_,无电梯35元/_。
2. 如何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如何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1、没有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社区。在未设哗袜亩立委员会的住宅区,若要动用物业维护资金,当出现公用设施或公共区域遭受重大破坏时,必须向业主提出申请,并获得半数以上业主或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
然后,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将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提交给有关主管部门(住建局物管科),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乱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告期满后,进行项目的招标,并按有关的程序进行建设。完成工程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按照已确定的数额进行结算。
2、成立好旦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如果小区内建立了业主委员会,那么物业管理部门就会根据业主的意见,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对物业公司进行维修。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投票决定,授权业委会执行有关维修工程的招标。
业主委员会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物业办理有关的维护事宜。由住建部物管部门进行了核实,并将其与整个小区的财政预算一并公布。接下来就是根据投标的流程来进行了。工程竣工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根据审计的结果进行结算。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在销售商品房时,买方和卖方应签订维修资金支付协议,买方应按照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房屋售楼处代收的物业费属于业主共有,不作为房屋销售收入。目前第一阶段的专项维修基金交存标准是:多层(包括多层楼)90元/平方米,多层(包括别墅)50元/平方米。
3. 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4.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物业动用维修基金流程:在动用前必须由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一同决定。在由业主委员会把所要维修的项目以及维修预算贴在小区公示栏中,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败厅同意才能向房产局提出申请。待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将预算总额的80%费用划入相应的账户,工程结算之后再据实结算,按户分摊。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1.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二、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余拦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竖枯胡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