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在房屋交房前缴纳,具体如下:
1、确燃扰认收房后,要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交纳,由于房屋销售到产权办理,需要足够的时间,然而房屋在这段日子多处于保修期,如果期间存在维修问题,不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费用;
2、因此当业主付房屋首付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要求将公共维修基金一起交纳的话,业主可以直接拒绝,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3、当房屋交纳完契税,过户好后,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必须全额交付给相关的房产部门;
4、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是由该委员会统一收取管理。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侍丛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旦段耐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模春品房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的,这个比例的确定是全国通用的,而且从2008年新规定执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议近期考虑购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个人要缴纳的费用等;
2、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构造的不同其收费标准也各有不同,以北京市为例,若是多层住宅建设,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来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层建筑那么每平米为二百元,不同的收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不同住宅建筑所花费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业收费,为了能够提高公共基础建设的质量,定期做好维护工作,从而能够提高公共建设的质量;
❷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也可委托开发商进行缴纳,开发商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缴纳的比例进行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兆颂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氏前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住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族核郑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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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房屋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应该交给谁
不管是二手房还是新房,都会有一笔房屋维修的钱需要缴纳,很多人对这笔钱的定义以及如何交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会产生很多疑问,那么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以及该交给谁的问题。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 业主应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看,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房屋维修资金该交给谁?
1、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然是交给开发商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只要你把钱打进账户里就行,并没有很多程序。一般来说,公共维修资金是业主的,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
2、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但实际上,各地发展很不均衡,北上广地区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区则很难做到由业委会管理。
3、由于业委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完全自发的组织,组织结构不稳定,能够坚持长久并良好运行的业委会目前不多,所以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一个极不稳定的机构来管理确实令人担心。
看了上面的内容,希望大家对房屋维修的基金交给谁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有了一定的认识,毕竟涉及到买房问题的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大事。
❹ 物业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物业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一、维修基金缴费流程如下: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
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
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4、交纳人持收据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如下:
1、小区公共部位,承重墙体、柱、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或者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
3、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排水设施、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物业管理用房、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总之物业维修基金在房屋交房前交,交纳人需要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其中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小区公共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