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维修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在哪里报

房屋维修基金在哪里报

发布时间:2023-11-28 08:31:21

Ⅰ 如何申请维修基金

一、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法律法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有明确的条件和程序。
1、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前提是该房屋已经交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交存就没有使用。
2、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还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需要维修的部位属于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
第二,需要维修的项目已经超过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的保修期。楼顶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该幢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载的备案时间和房屋买卖合同确定的交付时间来计算保修期的开始日期。如果交付时间早于备案时间,则以备案日期开始计算。如果备案时间早于房屋交付时间,则以房屋交付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 需要维修的项目属于重大修缮项目。具体到楼顶漏水项目,要求渗漏部位超过所在整幢楼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积未达到这个指标,则属于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超过保修期的重大修缮才能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维修或小修项目,该小区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费已经包含日常维修或小修费用;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的,则由楼顶住户自行出资维修。
第四,超过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缮条件的维修项目,还应当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建立了该小区
的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并且这个具体的管理制度经本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则可以按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编制维修项目预算和与维修施工单位草签维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请。
三是主管部门对照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四是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进行业主投票表决,街道或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五是业主大会同意后,由申报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六是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
一般情况下,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应当首先由业主委员会向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有物业公司的,应当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既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又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受屋顶漏水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所在街道报告,由街道指定机构或所在社区来申请使用。当然,业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区内组织其他业主联名提出使用申请,但联名签署的业主人数应当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20%以上。

Ⅱ 请问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样才能申请到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商业也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使用该专项资金一般要由该区业主委员会向当地维修基金监管部门(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提出申请,其中应该包含申请目的、使用计划、施工单位资质、施工方案等等吧,个人是申请不了的,怎么用请看下面详细介绍(各各城市与以下条款基本相似):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本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在《物业管理公约》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本办法附件一执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维修工程的具体范围以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门颁布的规范为准。
第五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后,由管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帐户存储。管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物业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管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
3.产权人分户清册;
4.管委会主任私章和管委会的印鉴;
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管委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开户手续时,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 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2.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七条 管委会成立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维修项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持管委会批准的维修基金支取证明到银行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管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经管委会同意外,还应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取维修基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一年内支取两次维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后,报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50万元以上的;
2.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
3.一年内支取维修基金数额占维修基金总额30%以上的。
物业管理企业到银行支取费用时,必须凭管委会印章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备案证明。
第八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基金;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则分摊: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房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住宅楼房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一幢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开发企业应根据以上原则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承担维修费用。
第九条 如一幢楼房的维修基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10%时,管委会应提议续筹。续筹标准及办法由管委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续筹基金汇总后应及时交存到代管单位,计入管委会帐户和产权人明细户。
利用产权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净收益,应存入维修基金专户,分摊后计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人明细户,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维修工程。
第十条 管委会合并、分立或撤消时,应凭区县国土房管局批准证明及产权人明细户清单,到代管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或撤消管委会帐户手续。
产权人变更时,维修基金产权应同时变更。原产权人或变更后的产权人应持转让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到管委会登记变更,并由管委会到代管单位办理产权人明细户更名手续。维修基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的帐面余额进行结算。
产权人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灭失的,可办理销户手续。经管委会出具证明后,到代管单位按维修基金明细户帐面余额提取。其中,属于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应按售房单位和个人累计交纳的比例分别退还。
第十一条 代管单位应建立本物业区域内的维修基金查询制度,接受产权人对其维修基金明细户的查询。
管委会应在每年年底对维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额状况予以公布,包括:(1)维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摊情况,包括维修工程项目内容、维修总费用及各产权人分摊的费用;(2)维修基金总帐余额;(3)维修基金明细帐余额。
第十二条 维修基金闲置时,经产权人大会批准,物业管理委员会可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产权人应补建维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具体补建办法另行制定。产权人已交纳的房屋大、中修费(扣除已用于维修费用),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应纳入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计入各产权人明细帐。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财政局按各自职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
附件二:管委会开户申请表(略)
附件三: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略)

附件一: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
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
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Ⅲ 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购房者在购买的商品的时候,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商品房公共区域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与更新,那么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1、由小区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内需修理和更新、改造项目的状况,提出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建议,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将由小区相关业主提出申请。

2、在房屋维修基金的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维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该建议,同时将房屋维系基金的应用手续托付给相关的代理人。

3、物业公司或者小区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的方案。

4、小区物业公司或者相关业主,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取。

5、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6、房屋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的公共部位: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以及野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小区共用设备:电梯、消防设备、路途、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

2、房屋维修基金拥有权归于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归小区内一切业主所有,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大家在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时候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顺利的申请到房屋维修基金。

Ⅳ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怎么查询

房屋维修基金是需要按时交纳,这样才可以保证自己房屋买卖的顺利办理。不少的朋友们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纳不太了解,在交纳后对于自己交纳的结果查询也不太了解。那么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怎么查询?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吧。

房屋维修基金 是需要按时交纳,这样才可以保证自己 房屋买卖 的顺利办理。不少的朋友们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纳不太了解,在交纳后对于自己交纳的结果查询也不太了解。那么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怎么查询?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吧。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一、 购房 者应在办理维修基金手续前到市或区县居住 小区 管理交纳维修基金。到相应区县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如购房者已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须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前到市小区办补交维修基金。

二、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 共用部位 、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拥有者。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查询

一、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 业主委员会 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处查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 法》对 公共维修基金 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三、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 房屋产权证书 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 物业管理 人员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人员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四、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 房屋建筑面积 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纳的问题,上述也做了详细的介绍,大家在办理和交纳的时候,可以进行简单的参考,具体还是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上就是我关于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怎么查询?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交纳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的帮助。

Ⅳ 新房契税和维修基金在哪里交

法律分析:有的小区的维修基金存放在物业管理公司,有的交给开发商,有的交给房管局管理,而契税基本都是上交给地方税务局的,当然也有开发商代收这笔费用的,这时候就是统一交给开放商,其它情况都不是一个地点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Ⅵ 房屋契税和维修基金去哪儿交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给物业代办理的。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Ⅶ 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维修基金交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但是业主一般是直接交给制定的商业银行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它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注意事项

通常情况下,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阅读全文

与房屋维修基金在哪里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厦门美的电饭煲维修点 浏览:136
索尼售后安装电话 浏览:738
鞍山海尔热水器售后电话 浏览:871
什么是家电智联 浏览:950
保险销售与售后服务 浏览:618
在家具城相中的沙发怎么找 浏览:710
厨房一般需要哪些家电 浏览:497
拆装式家具什么意思 浏览:576
贵州凯里的家电维修部 浏览:360
500元一样的家电有哪些 浏览:565
老房子翻新瓷地板怎么划算耐用 浏览:388
奥田热水器售后电话呀 浏览:708
长沙恒热热水器售后维修电话是多少钱 浏览:271
济南华硕售后服务网点在哪里 浏览:190
sony电视机的售后电话号码 浏览:977
维修费放在采购费用可以吗 浏览:478
做防水的应该怎么发朋友圈 浏览:405
哪些是一般维修差错 浏览:824
黄石小米售后维修点 浏览:814
robam老板官方售后电话 浏览: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