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灭火器上的维修日期 具体指的是什么日期
依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抄规程》(GA95—2007)有关要求。该规范并没有具体规定灭火器多少时间维修一次,而是规定灭火器出现什么情况时必须进行维修或报废。
根据这个规范要求可以确定,灭火器压力正常,筒体不变形、不腐蚀,附件不损坏,铭牌不丢失就可以不进行维修,而是到达报废年限直接报废,不需要维修。
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灭火器已使用、压力不正常、筒体变形或腐蚀、附件损坏或丢失、铭牌丢失或不清、无生产厂家或生产日期灭火器必须立即维修,没有期间限期。
(1)灭火器上面写的维修日期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Ⅱ 灭火器瓶身背面贴的维修日期是指什么意思
反正新干粉灭火器8年强制报废(再用就有危险)
新买的只要没用过指针正常5年一换,只要以前重装过一般2年一换。
Ⅲ 干粉灭火器 维修日期指的是什么
根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
维修: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专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属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5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Ⅳ 灭火器上的维修日期是什么意思
依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有关要求。该规范并没有具体规定灭火器多少时间维修一次,而是规定灭火器出现什么情况时必须进行维修或报废。根据这个规范要求可以确定,灭火器压力正常,筒体不变形、不腐蚀,附件不损坏,铭牌不丢失就可以不进行维修,而是到达报废年限直接报废,不需要维修。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灭火器已使用、压力不正常、筒体变形或腐蚀、附件损坏或丢失、铭牌丢失或不清、无生产厂家或生产日期灭火器必须立即维修,没有期间限期。7.1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水基型灭火器——6 年;
b) 干粉灭火器——10 年;
c) 洁净气体灭火器——10 年;
d)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7.2 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器头按 8.2.1、8.2.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b)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2.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c)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 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f) 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g)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h)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i) 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j)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k)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l)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m)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n) 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o)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p)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