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2级标准的服务是什么
物业2级标准的服务:
一、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0%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0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200平方米以上;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 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 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 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 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 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 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 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 1次;扶手每天擦洗 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 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维修原则中的两级分责有哪些扩展阅读: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
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过期物业费:
物业费是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用于管理、维护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费用。
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按月定期缴纳物业费。若不按照规定日期缴纳,可能会根据物业公司相关规定收取一部分的滞纳金。
过期物业费缴纳有两个方法。
方法一:可以亲自去物业公司,当面缴纳。缴纳时根据物业公司的规定,缴纳物业费和滞纳金。
方法二:登录付费通官网缴纳物业费。付费通有一个过期账单支付功能,可以解决你的过期物业费缴纳问题。过期账单支付是付费通网站的特色服务之一。
用户可以使用缴费直通车方式支付您的过期账单。但是,过期账单销账时间可能会较长。您可以访问付费通相关页面查看目前支持缴费的小区。
2.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知识
家电维修基础知识-电工必备知识
任何一个复杂的电器,都是由基本电路组成的,任何一个电路都是由基本元器件组成的。要学好家电维修技术首先要懂得单个元器件的作用。下面,我为大家讲讲电工必备知识的家电维修基础知识,快来看看吧!
一、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1、绝缘:工程上应用的绝缘材料电阻率一般都不低于107Ω·m。绝缘材料的电阻通常用兆欧表(摇表)测量。任何情况下绝缘电阻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2、屏护和间距:
1)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距离。
2)遮栏高度不应低于l.7 m,下部边缘离地不应超过0.1 m。栅遮栏的高度户内不应小于l.2 m、户外不应小于l.5 m,栏条间距离不应大于0.2 m;对于低压设备,遮栏与裸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 m。户外变配电装置围墙的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5 m。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
3)用电设备间距:明装的车间低压配电箱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2 m,暗装的可取l.4 m。明装电度表板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8 m。常用开关电器的安装高度为l.3—l.5 m;开关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保留150mm的距离,以便于操作。墙用平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 m。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可取1.3—l.8 m,暗装的可取0.2—0.3m。室内灯具高度应大于2.5 m;受实际条件约束达不到时,可减为2.2 m;低于2.2 m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当灯具位于桌面上方等人碰不到的地方时,高度可减为1 5m。
户外灯具高度应大于3 m;安装在墙上时可减为2.5 m。起重机具至线路导线间的最小距离,l kV及1 kV以下者不应小于1.5 m,10kv者不应小于2 m。
4)检修间距:低压操作中,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高压作业,10 kv无遮拦作业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7m;线路作业,1.0M。
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1、IT系统(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位经接地线、接地体同大地紧密地连接起来。通过低电阻接地,把故障电压限制在安全范围内;在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RE≤4Ω;用于各种不接地配电网。
2、TT系统:配电网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壳接地。
大幅度降低漏电设备上的故障电压,但必须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或过电流保护装置。工作接地不是安全电压。主要用于低压用户,即用于未装备配电变压器,从外面引进低压电源的小型用户。
3、TN系统(保护接零)
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配电网中性点之间直接连接。相当于传统的保护接零系统。其第一位的安全作用是迅速切断电源。
分为TN—S、TN—C—S、TN—C三种类型。TN—S系统的安全性能最好,应用有爆炸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及其他安全要求高的场所。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民用楼房应采用TN—C—S系统;触电危险性小、用电设备简单的场合可采用TN—C系统。保护接零用于用户装有配电变压器的,且其低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 V三相四线配电网。
应用安全要求:
1)在同一接零系统中,一般不允许部分或个别设备只接地、不接零的做法;
2)重复接地合格。
3)发生对PE线的单相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220 v的TN系统,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的短路保护元件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0.4 s,配电线路或固定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5 s。
4)工作接地合格。接地电阻一般不应超过4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不超过10Ω。
5)PE和PEN线上不得安装单极开关和熔断器;PE线和PEN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PE线支线不得串联连接,即不得用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作为保护导体。
6)保护导体截面面积合格。PE线有机械防护不小于2.5 mm2,没有机不小于4 mm2;PEN线铜质不小于10mm2,铝质不小于16 mm2,电缆芯线不小于4mm2;SL≤16为 SL、1635为SL/2。
7)等电位联结,分主等位连结和辅助等电位连结。
三、兼防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
1、双重绝缘
(1)电气设备的防护触电保护分类:O类、OI类和Ⅰ类、Ⅱ类、Ⅲ类。
(2)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措施:工作绝缘、保护绝缘、双重绝缘、加强绝缘。
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备属于Ⅱ类设备,设备上有“回”形标志。工作绝缘不低于2mω, 保护绝缘不低于5mω,加强绝缘不低于7mω。
2、安全电压:兼有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安全措施。
(1)特低电压的限值和额定值:42v、36v、24v、12v和6v等5个等级;由特低压供电的设备属于Ⅲ类设备;额定值的选用:特别危险环境手持工具42V,点击危险环境手持照明36V或24V,金属容器、特别潮湿危险环境手持照明12V,水下6V。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又称漏电保护,作用:防止人身电击,防止因接地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监测一相接地故障。
(1)工作原理。检测元件、中间环节、执行机构三个基本环节及辅助电源和试验装置构成。
(2)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剩余动作电流、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分断时间。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分13个等级,0.03A及其以下者属高灵敏度,主要用于防止各种人身触电事故;0.03A以上至1A者属中灵敏度,用于防止触电事故和漏电火灾;1A以上者属低灵敏度,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视一相接地事故。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不得低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1/2。分断时间,分为一般型和延时型,延时型仅适用于I△n>0.03A的间接接触电击防护,延时时间的级差为0.2s。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防护要求。在TN系统中,必须将TN—C系统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安装使用。在TN—C—S系统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只允许用在N线与PE线分开部分。
(4)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设备和场所。1)末端保护①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②生产用的电气设备;③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④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⑤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⑥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⑦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⑧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⑨其他。2)线路保护①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②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
(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年限6年、允许送电1次。
一、触电
1、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伤害形式。
2、电击电流值:感知电流(平均男1.1ma,女0.7ma),摆脱电流(平均男16ma,女10.5ma),室颤电流(50ma左右,与持续时间有关)。人体阻抗:干燥时约为1000~3000ω,潮湿时约为500~800ω。
3、电击类型:
根据电击时所触及的带电体是否为正常带电状态,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
按照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分为单相电击、两相电击和跨步电压电击三种。单相电击事故占全部触电事故的70%以上。
4、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等对人体所造成的伤害。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电光性眼炎等多种伤害。电烧伤。是最为常见的电伤。大部分触电事故都含有电烧伤成分。电烧伤可分为电流灼伤和电弧烧伤。
二、电气火灾与爆炸
1、电气火灾爆炸是由电气引燃源引起的火灾和爆炸。电气装置在运行中产生的危险温度、电火花和电弧是电气引燃源主要形式。
(1)危险温度:短路、过载、漏电、接触不良、铁心过热、散热不良、机械故障、电压异常、电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电磁辐射能量。
(2)电火花和电弧: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电弧是大量电火花汇集而成的。分为工作电火花及电弧、事故电火花及电弧。
2、电气装置及电气线路发生爆燃
包括油浸式变压器火灾爆炸、电动机着火、电缆火灾爆炸。
三、雷电危害
1、雷电的种类、危害形式和事故后果
(1)雷电的种类:直击雷(直击雷的每次放电过程包括先导放电、主放电、余光三个阶段)、闪电感应(包括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电磁感应)、球雷。
(2)雷电的危害形式
具有雷电流幅值大、雷电流陡度大、冲击性强、冲击过电压高的特点;
具有电性质、热性质和机械性质等3方面的破坏作用。
(3)雷电危害的事故后果:火灾和爆炸、触电、设备和设施毁坏、大规模停电。
2、雷电参数:雷暴日、雷电流幅值、雷电流陡度、雷电冲击过电压。
四、静电危害
1、静电的危害形式和事故后果
造成爆炸和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二次事故、对生产产生妨碍。
2、静电的特性
(1)静电的产生
起电方式(接触-分离起电、破断起电、感应起电、电荷迁移)、固体静电、人体静电(可达10000 V以上)、粉体静电、液体静电、蒸气和气体静电。
(2)静电的消散:中和、泄漏。
(3)静电的影响因素:材质和杂质、工业设备和工业参数。
五、射频电磁场危害
泛指频率100khz以上的电磁波。危害:
1、人体吸收辐射能量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2、生产感应放电造成引爆器件发生意外引爆。
六、电气装置故障危害
类别:断路、短路、异常接地、漏电、误合闸、电气设备或电气元件损坏等。
危害:引起火灾和爆炸、异常带电、异常停电、安全相关系统失效。
一、变配电站安全
1、变配电站位置避开易燃易爆环境,宜设在企业的上风侧,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畅通。
2、建筑结构:耐火建筑;门的开启及设置: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超7m的高配和超10m的低配至少应有两个门。
3、间距、屏护和隔离:室内充油设备油量60kg以下者允许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60—600kg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600kg以上装在单独的间隔内。
4、通道:高配装置>6m时,通道设两出口;低配装置两出口>15m时增加出口。
7、标志:重要部位有“止步,高压危险!”标志。
二、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
1、电力变压器
(1)变压器的安装:防火门;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kV·A;10kV变压器壳体距门不应小于1m,距墙不应小于0.8m(装有操作开关时不应小于1.2m);自然通风的变压器室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1m;室外变压器容量不超过315kV·A者可柱上安装,315kV·A以上者应在台上安装;—二次引线均应采用绝缘导线;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裸导体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5m;变压器台高度一般不应低于0.5m,其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7m,壳体距围栏不应小于1m,操作面距围栏不应小于2m。
(2)变压器的运行:运行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额定值的±5%,低压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5%,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呼吸器内吸潮剂的颜色为淡蓝色;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场所空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0%。
2、高压开关:高压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和高压负荷开关
(1)高压断路器:高压开关设备中最重要、最复杂的开关设备。有强力灭弧装置,既能在正常情况下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又能借助继电保护装置在故障情况下切断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高压断路器必须与高压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串联使用,由断路器接通和分断电流,由隔离开关或隔离插头隔断电源。因此,切断电路时必须先拉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开关;接通电路时必须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断路器。10kV系统中常安装机械式或电磁式联锁装置。
(2)高压隔离开关:高压隔离开关简称刀闸。隔离开关没有专门的灭弧装置,不能用来接通和分断负荷电流,更不能用来切断短路电流。隔离开关主要用来隔断电源,以保证检修和倒闸操作的安全;铜、铝导体连接须采用铜铝过渡接头;运行中的高压隔离开关连接部位温度不得超过75℃,机构应保持灵活。
(3)高压负荷开关:有比较简单的灭弧装置,用来接通和断开负荷电流;必须与高压熔断器配合使用,由熔断器切断短路电流;前方不得有可燃物。
三、配电柜(箱)
1、配电柜(箱)安装
分动力和照明;开启式的配电板、封闭式箱柜、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等封闭式箱柜,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2、配电柜(箱)运行
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四、用电设备和低压电器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
外壳防护: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设备、人体触及内部危险部件、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2、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7点)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电锤、手电锯等工具。移动式设备包括蛙夯、振捣器、水磨石磨平机等电气设备。
I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Ⅱ类、Ⅲ类设备没有必须。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如使用I类,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设备。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Ⅲ类设备。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I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
3、电焊设备:触电、火灾。空载自停装置,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4、低压保护电器
(1)熔断器 :短路、过载;
(2)热继电器:过载。
一、危险物质及危险环境
(一)危险物质分类、分组
1、危险物质分类
爆炸危险物质分为3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飞絮)。
2、ⅱ类、 ⅲ类爆炸性物质的进一步分类(级)
ⅱ类爆炸性气体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引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和ⅱc三类,ⅲ类进一步划分为三类:ⅲa、ⅲb和ⅲc,C类最危险。
3、ⅱ类、ⅲ类爆炸性物质的分组:按引燃温度分为6组。
(二)危险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分区: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2区。释放源的等级和通风条件对分区有直接影响。通风主要有自然通风和人工通风两种类型,通风有效性分为“良好”(良好的通风标志是混合物中危险物质的浓度被稀释到爆炸下限的25%以下。)一般”和“差”三个等级,IEC和我国有关标准将通风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爆炸性气体场所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
(3)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
2、爆炸性粉尘环境
根据混合物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3、火灾危险环境
分为21区、22区和23区。
二、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1、防爆电气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分为ⅰ类、 ⅱ类、ⅲ类。
(2)设备保护等级(EPL):Ma/Mb/Ga/Gb/Gc/Da/Db/Dc
(3)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结构型式: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浇封型、无火花型、正压型等。
(4)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EX
(5)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用:依据环境、设备种类等。
2、防爆电气线路
线路安装位置、敷设方式、导体材质、连接方式等的选择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区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2区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1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的中间接头必须在接线盒,1区宜采用隔爆型,2区采用增安型。
一、防雷措施
1、建筑物防雷的分类
第一类(火药制造车间、乙炔站、电石库、汽油提炼车间、电火花易爆炸)、第二类(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电火花不易爆炸)、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2、防雷技术分类:外部、内部、防雷击电磁脉冲。
3、防雷装置
外部防雷装置(直击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确定,滚球的半径按建筑物防雷类别确定,一类30m、二类45m、三类60m;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和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独立接闪杆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附设接闪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内部防雷装置: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电涌保护器(SPD)、避雷器。
对于变配电设备,常采用避雷器作为防止雷电波侵入的装置。正常时,避雷器对地保持绝缘状态;当雷电冲击波到来时,避雷器被击穿,将雷电引入大地;冲击波过去后,避雷器自动恢复绝缘状态。氧化锌避雷器被广泛使用。
二、静电防护(7个措施)
1、环境危险程度控制, 包括:取代易燃介质,降低爆炸性气体、蒸气混合物的浓度,减少氧化剂含量。
2、工艺控制:是消除静电危险的重要方法,包括:材料的选用、限制物料的运动速度、加大静电消散过程。
3、静电接地:最基本措施。
4、增湿
5、抗静电添加剂
6、静电中和器
7、防止人体静电的危害(加强静电安全管理)。
;3. 什么样的房屋属于维修什么样的房屋属于翻建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国家标准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的通知
(79)建发城字号
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
一、房屋完好率 55~60%
二、房屋维修工程量 150~200平米/人、年,房屋维修工作量达到或超
过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水平。
三、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工程质量优良品率 50%以上
施工时,要做到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四、租金收缴率 98~99%
五、租金用于房屋维修比例 70%
六、流动资金占用率 35%
七、降低维修成本率 5%
八、机械装备完好率 80%
机械装备利用率 60%
关于城市房产管理维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试行标准的说明
二、房屋维修工程量:主要是指全年完成的综合维修、大、中修工程量。
但房屋翻建和小修(零星、碎修、养护)不计入房屋维修工程量内,可另行考核。
综合维修是指一间房或一幢房从室内到室外,大、中、小修项目一次应修
尽修。其中包括结构加固,屋面查补,拆、砌墙,室内外抹灰,地面、上下水
道、电路、门窗整修及必要的改善工程,大修工程一般指房屋挑顶、一间或一
幢房大面积地翻修。中修是指较大面积拆、砌墙,新做油毡屋面层,铺地面和
翻作木地板等用工较多的工程。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4年11月8日
2 修缮工程分类
2.1 按照房屋完损状况,其修缮工程分类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
2.2 翻修工程。
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
2.2.2 翻修工程应尽量利用旧料,其费用应低于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
2.2.3 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2.2.4 翻修工程主要适用于:
2.2.4.1 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2.4.2 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房屋。
2.2.4.3 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地势低洼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2.2.4.4 无修缮价值的房屋。
2.2.4.5 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2.3 大修工程。
2.3.1 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2.3.2 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2.3.3 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3.4 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2.4 中修工程
2.4.1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程。
2.4.2 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
2.4.3 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2.4.4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2.5 小修工程
2.5.1 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
2.5.2 小修工程的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时造价的1%以下。
2.6 综合维修工程
2.6.1 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为综合维修工程。
2.6.2 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应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上。
2.6.3 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6.4 综合维修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
注: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损坏房屋”、“严重损坏房”等,其概念区分,详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3 修缮范围
3.1 房屋的修缮,均应按照租赁法的规定或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但是:
3.1.1 用户因使用不当、超载或其它过失引起的损坏,应由用户负责赔修;
3.1.2 用户因特殊需要对房屋或它的装修、设备进行增、搭、拆、扩、改时,必须报经营管理单位鉴定同意,除有单项协议专门规定者外,其费用由用户自理;
3.1.3 因擅自在房基附近挖掘而引起的损坏,用户应负责修复。
3.2 市政污水(雨水)管道及处理装置、道路及桥涵、房屋进户水电表之外的管道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城墙、危崖、滑坡、堡坎、人防设施等的修缮,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3.3 房屋修缮应注意做到:
3.3.1 与抗震设防相结合。在抗震设防地区,凡房屋进行翻修、大修时,应尽可能按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鉴定加固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中修工程也要尽可能采取抗震加固构造措施。
3.3.2 与白蚁防治相结合。在白蚁危害地区,各类修缮工程均应贯彻“以防为主,修治结合”的原则,做到看迹象、查蚁情、先防治、后修换。
3.3.3 与预防火相结合。在大、中修时,对砖木结构以下的房屋应尽可能提高其关键部位的防火性能,在住户密集的院落,要尽可能留出适当通道或间距。
3.3.4 与抗洪防风相结合。对经常受水淹的房屋,要采取根治措施;对经常发生山洪的地区,要采取防患措施;在易受暴、台风袭击的地区,要提高房屋的抗风能力。
3.3.5 与防范雷击相结合。在易受雷击地区的房屋,要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修理。
3.4 在确保居住安全及财力物力可能的条件下,应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3.4.1 室内无窗或通风采光面积不足的,如条件允许,可新开或扩大原窗;住人假楼檐高太低的,可适当提高;住人阁楼,如条件允许,可新做气楼或新开窗子。
3.4.2 无厨房的旧式住宅,如条件允许,大修时可重新合理安排其布局,分设厨房;其他用途的房屋改作住房时,可按居住用房的标准加以改造。
3.4.3 三代同堂或大子女与父母同室居住的,可增设隔断;在隔断后,如影响采光通风的,可在适当部位增开窗子或天窗。
3.4.4 对于无水、电的房屋,应有计划地逐步新装;对原水、电表容量不足的,可分户或增容;在条件允许时,可逐步做到供水到户。
3.4.5 底层窗子或户室门的玻璃窗,可增设铁栅;原庭院无下水道的,如条件允许,可予增设。
4 修缮标准
4.1 按不同的结构、装修、设备条件,把房屋划分成一等和二等以下两类。
4.1.1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一等房屋:
4.1.1.1 结构:包括砖木(含高级纯木)、混合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凡承重墙柱不得有用空心砖、半砖、乱砖和乱石砌筑者。
4.1.1.2 楼地面:楼地面不得有用普通水泥或三合土面层者。
4.1.1.3 门窗:正规门窗,有纱门窗或双层窗。
4.1.1.4 墙面:中级或中级以上的粉饰。
4.1.1.5 设备:独厨,有水、电、卫设备,采暖地区有暖气。
4.1.2 凡低于以上所列条件者为二等以下房屋。
4.2 本标准按主体工程、木门窗及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抹灰工程、油漆粉饰工程、水、电、卫、暖设备工程、金属构件及其它等九个分项工程进行确定。如对一、二等房屋有不同修缮要求时,在有关款、项中单独规定之。
4.3 凡修缮施工都必须按《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4 主体工程
4.4.1 屋架、柱、梁、檩条、楼楞等在修缮时应查清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强或拆换。不合理的旧结构、节点,若影响安全使用的,大修时应整修改做。损坏严重的木构件在修缮时要尽可能用砖石砌体或钢筋混凝土构件代替。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如有轻微剥落,破损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锈蚀较严重的,应通过检测计算,鉴定构件承载力,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
4.4.2 基础不均匀沉降,影响上部结构的,砌体弓凸、倾斜、开裂、变形,应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固或拆砌。
4.5 木门窗及装修工程。木门窗修缮应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木装修工程应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
4.5.1 木门窗开关不灵活、松动、脱榫、腐烂损坏的,应修理接换,小五金应修换配齐。大修时,内外玻璃应一次配齐,油灰嵌牢。木门窗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更换;一等房屋更换的门窗应尽量与原门窗一致。材料有困难的,可用钢门窗或其它较好材料的门窗替代。
4.5.2 纱门窗、百叶门窗属一般损坏的,均应修复。属严重损坏的,一等房屋及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特殊用房可更换;二等以下房屋可拆除。原没有的,一律不新装。
4.5.3 木楼梯损坏的,应修复。楼梯基下部腐烂的,可改做砖砌踏步。扶手栏杆、楼梯基、平台阁栅应保证牢固安全。损坏严重、条件允许的,可改为砖混楼梯。
4.5.4 板条墙、薄板墙及其它轻质墙隔损坏的,应修复;损坏严重、条件允许的,可改砌砖墙。
4.5.5 木阳台、木晒台一般损坏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可拆除,但应尽量解决凉晒问题。
4.5.6 挂镜线、窗帘盒、窗台板、筒子板、壁橱、壁炉等装修,一般损坏的,应原样修复。严重损坏的,一等房屋应原样更新,或在不降低标准、不影响使用的条件下,用其它材料代用更新;二等以下房屋,可改换或拆除。
4.5.7 踢脚板局部损坏、残缺、脱落的,应修复;大部损坏的,改做水泥踢脚板。
4.6 楼地面工程
4.6.1 普通木地板的损坏占自然间地面面积25%以下的,可修复;损坏超过25%以上或缺乏木材时,可改做水泥地坪或块料地坪。一等房屋及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特殊用房的木地板、高级硬木地板及其它高级地坪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的高级地坪。
4.6.2 木楼板损坏、松动、残缺的,应修复;如磨损过薄、影响安全的,可局部拆换;条件允许的,可改做钢筋混凝土楼板。一等房屋的高级硬木楼板及其它材料的高级楼板面层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的高级楼板面。夹沙楼板面损坏的,可夹接加固木基层、修补面层,也可改作钢筋混凝土楼板面。木楼楞腐烂、扭曲、损坏、刚度不足的,应抽换、增添或采取其他补强措施。
注:“夹沙楼板面”指木基层、混凝土或三合土面层的楼板面。
4.6.3 普通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应修补或重做。一等房屋的水磨石或块料楼地面损坏时,应尽量修复;实无法修复的,可改作相应标准楼地面。
4.6.4 砖地面损坏、破碎、高低不平的,应拆补、或重铺。室内潮湿严重的,可增设防潮层或做水泥及块料地面。
4.7 屋面工程
4.7.1 屋面结构有损坏的,应修复或拆换;不稳固的,应加固。如原结构过于简陋,或流水过长、坡度小、冷摊瓦等造成渗水漏雨严重时,按原样修缮仍不能排除屋漏的,应翻修改建。
4.7.2 屋面上的压顶、出线、屋脊、泛水、天窗、天沟、檐沟、斜沟、水落、水管等损坏渗水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应翻做。大修时,原有水落、水管要修复配齐,二层以上房屋原无水落、水管的,条件允许可增做。
4.7.3 女儿墙、烟囱等屋面附属构件损坏严重的,在不影响使用和市容条件下,可改修或拆除。
4.7.4 钢筋混凝土平屋面渗漏,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采用防水材料嵌补或做防水层;结构损坏的,应加固或重做。
4.7.5 玻璃天栅、老虎窗损坏漏水的,应修复;损坏严重的,可翻做,但一般不新做。
4.7.6 屋面上原有隔热保温层损坏的,应修复。
4.8 抹灰工程
4.8.1 外墙抹灰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损坏面积过大的,可全部铲除重抹,重抹时,如原抹灰材料太差,可提高用料标准。一等房屋和沿主要街道、广场的房屋的外抹灰损坏,应原样修复;复原有困难的,在不降低用料标准、不影响色泽协调的条件下,可用其它材料替代。
4.8.2 清水墙损坏,应修补嵌缝;整垛墙风化过多的,可做抹灰。外墙勒脚损坏的,应修复;原无勒脚抹灰的,可新做。
4.8.3 内墙抹灰起壳,剥落的,应修复;每面墙损坏超过一半以上的,可铲除重抹。原无踢脚线的,结合外墙面抹灰应加做水泥踢脚线。各种墙裙损坏应根据保护墙身的需要予以修复或抹水泥墙裙。因室内外高差或沟渠等影响,引起墙面长期潮湿,影响居住使用的,可做防水层。
4.8.4 天棚抹灰损坏,要注意检查内部结构,确保安全。抹灰层松动,有下坠危险的,须铲除重抹。原线脚损坏的,按原样修复。损坏严重的复杂线脚全部铲除后,如系一等房屋应原样修复,或适当简略;二等以下房屋,可不修复。
4.9 油漆粉饰工程
4.9.1 木门窗、纱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裙板、木栏杆等油漆起壳、剥落、失去保护作用的,应周期性地进行保养;上述木构件整件或零件拆换,应油漆。
4.9.2 钢门窗、铁晒衣架、铁皮水落水管、铁皮层面、钢层架及支撑、铸铁污水管或其它各类铁构件(铁栅、铁栏杆、铁门等),其油漆起壳、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或油漆。钢门窗或各类铁件油漆保养周期一般为3—5年。
4.9.3 木楼地板原油漆褪落的,一等房屋应重做;二等以下房屋,可视具体条件处理。
4.9.4 室内墙面、天栅修缮时可刷新。其用料,一等房屋可采取新型涂料、胶白等,二等以下房屋,刷石灰水。高级抹灰损坏,应原样修复。
4.9.5 高层建筑或沿主要街道、广场的房屋的外墙原油漆损坏的,应修补,其色泽应尽量与原色一致。
4.10 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
4.10.1 电气线路的修理,应遵守供电部门的操作规程。原无分表的,除各地另有规定者外,一般可提供安装劳务,但表及附件应由用户自备;每一房间以一灯一插座为准,平时不予改装。
4.10.2 上、下水及卫生设备的损坏、堵塞及零件残缺,应修理配齐或疏通,但人为损坏的,其费用由住户自理。原无卫生设备的,是否新装由各地自定。
4.10.3 附属于多层、高层住宅及其群体的压力水箱、污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除与供水部门有专门协议者外,均应负责修复;原设计有缺陷或不合理的,应改变设计,改道重装。水箱应定期清洗。
4.10.4 电梯、暖气、管道、锅炉、通风等设备损坏时,应及时修理;零配件残缺的,应配齐全;长期不用且今后仍无使用价值的,可拆除。
4.11 金属构件
4.11.1 金属构件锈烂损坏的,应修换加固。
4.11.2 钢门窗损坏、开关不灵、零件残缺的,应修复配齐;损坏严重的,应更换。
4.11.3 铁门、铁栅、铁栏杆、铁扶梯、铁晒衣架等锈烂损坏的,应修理或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可拆除。
4.12 其它工程
4.12.1 水泵、电动机、电梯等房屋正在使用的设备,应修理,保养。避雷设施损坏、失效的,应修复;高层房屋附近无避雷设施或超出防护范围的,应新装。
4.12.2 原有院墙、院墙大门、院落内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损坏或堵塞的,应修复或疏通。原无下水系统,院内积水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和卫生的,条件允许的,应新做。院落里如有共用厕所,损坏时应修理。
4.12.3 暖炕、火墙损坏的,应修理。如需改变位置布局,平时一般不考虑,若房屋大修,可结合处理。
4. 汽车一二三级保养分别有哪些项目
你好,汽车一级、二级保养是按维修保养作业组合的深度和广度来区分的。
一级保养一般在汽车行驶到1500~2000km时进行。它以紧固、润滑为主。其中要内容为:检查、紧固汽车外露部松动的螺栓、螺母,按润滑表现规定的润滑部位加润滑脂和添加各总成内的润滑油,清洗各滤清器。
一级保养作业的项目有: 1、在驾驶员做好例行保养的基础上,进行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作业前,应将汽车冲洗干净,发动机和底盘擦拭后应无油垢、泥垢。 2、清洗发动机机油、汽油(或柴油)、空气滤请器,清除或排除各滤清器中的沉积物,排除贮器筒内的油污。 3、检查并向发动机油盘、变速器、后桥、转向机添加润滑油、使其润滑油面至标准部位。 4、润滑水泵、分电器、转向拉杆球头销、离合器踏板支架销、转动轴、前后钢板弹簧销及车门等各润滑部位(按各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润滑点进行润滑),并配齐各润滑点的油嘴。 5、检查并紧固发动机、底盘、车身外部的连接螺栓与螺母,各锁紧装置应按规定的规格数量配备齐全,紧固可靠。 6、检查并调整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各传动带的松紧度。 7、检查和调整踏板的自由形成、方向盘的游隙以及前轮轴承、转向节;检查调整拉杆的连接情况,前轮的侧滑量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8、检查并紧固前后板弹簧U型螺栓、变速器、传动轴、主减速器及半轴各连接螺栓。 9、检查发动机罩、散热器拉杆和百叶窗操纵机构、驾驶室或客车门窗座椅。 10、检查轮胎外表、轮胎气压并充气。 11、检查电器系统,如发电机、起动机及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蓄电池液面高度和外壳是否渗漏,气孔是否通畅等。电解液应高出极板10~15mm,蓄电池加注孔螺塞应齐全。 12、检查备胎升降器及备胎的固定情况,润滑备胎升降器各部位。 13、消除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
经一级保养后,汽车应达到车容整洁、连接可靠,各滤清器应清洁畅通,各部应不漏油、水、气、电,各润滑部位应得到充分润滑。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一般在汽车行驶6000~8000km是进行。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对行驶一定里程的车辆进行一次较深入的技术状况检查和调整,其目的是为了保持车辆在以后较长时间内,能保持良好的运行性能。二级保养的作业较多,除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外,还必须消除一些保养工作中发现的故障和隐患,保养的时间较长,一般由保养工人实施。 进行二级保养前,驾驶员应将本车运行中的不良技术情况提供给执行保养的保养工人,以提高保养质量。驾驶员也应了解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以便对保养的质量有所掌握。
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有: 1、执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 2、测量发动机的气缸压力,调整气门间隙。 3、清洗各滤清器、机油盘、集滤器浮自总成等。 4、检查调整连杆轴承磨损情况及间隙。 5、检查并紧固发动机前后支架螺栓。 6、检查调整制动器,进行轮胎换位。 7、检查调整离合器工作情况,检查其它总成,是需要进行调整。
三级保养:三级保养周期一般为36000~40000km,是经几次二级保养后,为了巩固和保持各个总成、组合件的正常使用性能而采取的保养措施。在汽车行驶较长里程后,对总成和组合件进行的保养作业。
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和清除隐患为中心。其主要作业内容为:拆检发动机,检查气缸、活塞、活塞环及拉杆、轴承磨损情况,清除积炭、结胶及冷却系水垢,研磨气门及调整间隙;对前桥、转向、变速器、传动轴、后桥、悬挂和制动器等总成英进行解体,进行清洗、检查、调整、故障排除等工作。必要是对车架和车身进行检查、除锈、补漆等。
【汽车维修问题、免费查违章,咨询微信惠车邦】
5. 汽车的二级维护是什么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灯、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车辆二级维护前应进行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其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维护内容:
(一)、发动机
汽车二级维护需要检测发动机的怠速、中速和高速运转时候的状况,以及气缸压力和真空度等是否符合标准。并且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的各项指标的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这个项目的检查相对一级维护而言,较为精细。
(二)、离合器
这个项目是检测对于离合器操作的方便性、平稳性、可靠性的检测,确保离合器在使用的时候方便、无异常、液压系统也没有漏油。让司机更好的使用离合器。
(三)、轮胎
检测轮胎的胎压是否正常,以及轮胎纹路里面是否夹杂碎石子等容易伤害轮胎的杂质以及检测轮胎是否存在老化、鼓泡等现象。还要检测轮胎的正常运行时是否与车箱底板有摩擦现象。
(四)、整车检验
这个项目是检测车的整体情况,如车架的裂缝,螺丝的松动,照明的启用以及行车时有无不正常的响声等等。如有发现,则会立即检查、调整和排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5)维修原则中的两级分责有哪些扩展阅读
验收标准:
(1)、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应易启动、运转平稳、排气正常(指尾气达标)、水温、机油压力符合要求、转速平稳、无异响、各皮带张紧适度,无四漏(水、油、电、气)现象。
(2)、方向自由行程和前束符合要求,转向轻便、灵活、可靠,行驶时前轮无左右摆头和跑偏。
(3)、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要求,操作方便、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响,液压系统无漏油。
(4)、变速箱、驱动桥、万向节(或半轴)传动装置等润滑良好,连接可靠,无异响和过热,不跳挡、换挡灵活、不漏油。
(5)、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间歇符合要求,行车、驻车制动良好,制动时无跑偏现象和制动时拖滞现象,惯性比例阀工作正常,不漏油。
(6)、轮胎压力正常(不同的车型规定的高低压标准不同)。
(7)、悬臂、减震固定 可靠,功能正常,轮毂轴承温度在行驶后不高热。
(8)、发电机、起动机、灯光、仪表、信号灯、按钮、开关附属设备齐全、完整,能工作正常。
(9)、全车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10)、全车冲洗清洁。
维修厂家只要做到以上10条二级保养作业,车辆就是合格产品。
6. 简述计算机维修,维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个人认为计算机维修维护的基本原则需遵循以下步骤:1,初步判定计算机故障属于软件还是硬件故障,能否正常开机,能否正常进入操作系统;2,如果能开机正常进入系统,某个程式软件运行存在问题,解决软件故障——判定是否为软件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病毒造成的故障、硬盘坏道造成的故障,配合相应软件解决故障(重装软件、驱动、查杀病毒、重新安装操作系统、更换硬盘等),3,若可开机,但桌面不显示任何东西,无法进入操作系统,而我们手上又没有专业的设备检查,这种情况我们应遵循排除法,我们应查看故障最有可能出现在那些部件,一个点一个点的去排除,首先我们需要查看计算机所有线材是否接触不良,线材、外设有无损坏,电源是否工作正常;如都正常,查看计算机内存条是否接触不良,清理内存条金手指氧化层,更换其他同型号内存测试;以上都正常故障依然存在,这时我们应查看计算机主板是否存在电容爆掉,损坏,主板上各种线是否接触不良等;4,如果主板电源可接通,我们手上又正好有诊断卡,此刻需要借助主板故障诊断卡来快速判定故障问题是什么硬件设备导致,查出问题所在,修复或更换损坏硬件。
以上为个人从业经验,虽然不是很全面,但是根据以上几条原则,基本上的小问题自己都可以动手解决,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