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要缴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您好,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房屋维修基金该如何缴纳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一、 售后公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2)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按标准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3)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按标准缴纳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望采纳谢谢
2. 商品房为什么要缴纳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来际上包自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3. 为什么拿房的时候要交维修基金
这个问题,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上有明确规定,购买商品房都要缴纳的。
4. 买房子为什么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版、改造,权所以需要缴纳。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住房维修基金在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 为什么要交维修基金
一、国家政策
根据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住宅应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交存额30%时应当及时续交。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即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结余额不足现行标准30%时应当及时续交维修资金。
二、普兰店市有关政策
2006年8月1日,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通过,规定从2006年开始,普兰店市购房人(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从5元/平方米调整为20元/平方米。即无论新房或老房,当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6元/平方米时(20元/平方米*30%),业主应当按照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普兰店市的具体执行方法
根据《普兰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征收管理使用暂行规定》(普规建发【2011】43号)的要求,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证或二手房产权交易时,购房人应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齐维修资金。普兰店市在产权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手房交易、房屋产权继承、房屋产权赠予和房屋产权更名时,要求业主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齐维修资金。
四、答复结论
咨询人提出的“房产证换成打印的为什么要交维修基金”的问题,是今年银行贷款要求使用电脑打印产权证才出现的一种新情况,涉及户数很多,鉴于这种特殊情况,为了规范明确此项工作,经领导批准同意,手写产权证更换电脑打印产权证且不变更产权人姓名的不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齐维修资金,二手房交易、房屋产权继承、房屋产权赠予和房屋产权更名仍按20元/平方米补齐维修资金。
6. 为什么要交房屋维修基金
如果你不办理房产抄证是可以暂时不交的。
维修资金是园区 房屋用于维修 改造用的工程款 说白了 就是园区公共设施 部位的养老金 用完后需要继续补交。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7. 买房,为什么要交“公共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回业区域内答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8. 买商品房为什么要我们缴纳维修基金
商品房也和任何其它商品一样,有质保期,构成房屋的任何构件、设施、设备也都有寿命回,保质期过后答,自家内的东西坏了由自己维修这没有什么疑问,但是房屋还有很多共用的设备设施,如屋顶、山墙,电梯、二次供水设备、道路、绿化等等由大家共同使用的设备设施,一旦这些出现故障将直接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但是这些设施又不能由哪一家负责维修,如果到时再一户一户收钱将是个扯皮的事,设想一下电梯坏了,一楼说我不坐电梯我不出钱,10楼说我不常在家住我也不出钱。。。。。受害的是业主。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在购房时每家出一部分维修基金,到需要维修时采取多数人的意见,即只要人数、面积均超过三分之二同意,便可动用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对公用设备进行维修。
另外,使用维修基金的维修项目必须是在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内容。
9. 新房为什么要交维修基金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1。维修基金的收取依据是国务院指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缴纳主体是业主。
2。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