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车维修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汽车维修厂的安全隐患比较多,一方面是人身安全,另一方面是财产安全回。人身安全包括正确使用工具设答备,如举升机、焊机、喷枪等,正确操作,如在操作燃油管之前一定要释放油压,在拆水箱盖之前一定要等到水温降下来,在灰尘大的地方操作是一定要注意带好防护装置,不要长时间将尾气直接排到维修车间,搬运重物时注意用力技巧,散落的润滑油一定要及时擦干净等等。对于财产安全,主要是注意不要损伤用户的车辆,如不要穿戴有尖锐装饰物的衣服、不要带戒指等等
⑵ 汽车维护和维修的安全生产讨论有哪些
如果想做到各种物资周转迅速,就要运输车辆随时随地都可以工作。企业的生产、销售、以及研究等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实施就不能缺少一个高效、务实的汽车修理部门。而拥有一个这样理想的汽车修理部门,就要抓好汽车维修维护的生产安全工作问题,如果不重视这个问题,之后的一切就更将无从谈起。通过深入的研究探讨发现,这项工作十分艰巨,因为汽车维修维护工作本身就十分繁杂,要做到安全生产就更应该考虑得全面并且深入。由于行业本身存在着获利小,风险大的缘故,始终有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令人很难重视,所以更应该克服各种困难,加强做好生产安全的工作。
1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与汽车维修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
2006年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就将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补充修改,该法强调了企业单位的管理负责人必须要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创立了事故责任追究的制度,即一旦事故发生,要层层追究,每一层的管理人员都要问责,目的就是要强化安全生产在每个企业法人心中的重要意义。从此,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已经有法可依,企业对于安全生产也就更加的重视和执行。
2 如何做到汽车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汽车的维修维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服务工作,其中,环境的复杂性难以想象,安全生产工作很难进行下去,所以经常成为企业安全工作重点照顾的对象。从事汽车维修工作服务的企业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遗漏,应该重视车辆进入到车辆维修完毕这一整套完整的流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遗漏,具体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2.1 车辆位置转换时安全重点
当车辆进入到修车车间时,由于工作角度的需要,车辆移动是必不可少的,这时,位置转换时候,维修人员必须从车底撤离,做到安全有保障。对于一些已经拆卸掉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和刹车系统的车辆,尽量不要放到不平或者有斜坡的地方,停放的时候必须要在车轮下面放上固定装置比如三角木桩来防止车体滑动,然后再进行维修维护工作,如果要进行拆解一半的车辆移动,必须要有两名工作人员在旁,随时准备好固定装置来固定左右车轮的任意一边。
2.2 明确试车试驾制度
在修车车间中,由于要确定汽车问题所在,不可避免的要进行试车试驾。因为送修的汽车存在着很多问题,所以要有专门经验丰富的人员来试驾,并且要对周围进行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有刹车失灵、方向失控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有些企业管理不严格,法律规章制度意识淡薄,某些员工由于疏忽大意、好奇等思想,随意开车,由于送修车辆均存在各种问题,导致事故经常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健全试车试驾的安全条例,明确好试车试驾人员,创造出试车试驾场地,将这类安全隐患剔除出去。
2.3 拖车时应注意的问题
当接到汽车修理的通知时候,要迅速的到达汽车损坏现场,用牵引车辆拉到修理车间。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不同情况搏雹的车辆有着不同的规定,其中,若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存在问题,牵引车辆就要进行硬牵引装置,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之后再进行牵引,否则不可以随意不明情况的就开始强行牵引。
2.4 汽车维护维修安全工作中防火问题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用到易燃易爆液体,比如用汽油清洗部分零件,对车体进行喷漆,然而汽车内部也存在着许多易燃物质比如润滑油,这些液体稿山都极易挥发到空气当中,当遇到电气明火的时候,极易产生爆炸,引起火灾。因为在修理过程中,像敲打摩擦产生的火花,钣金焊接时候要用到气焊,使用其他各种各样的电器的同时拔插插座时的`电火花都是引起火灾的源头。所以,要严格禁止在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里吸烟,同时在修理汽车的同时,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可以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在喷漆或者修理发动机的时候,要保证没有明火作业的出现。
2.5 汽车维修维护工作中安全用电问题
现在的汽车最高电压可以达到两万伏特,这就要求修理人员更加的注意安全用电问题。在维修车间中,各种修理工具都是需要电的,这样,各种电线,电基敬帆插座纵横交错,加上工作车间很难避免潮湿环境,只要稍微疏忽,就很容易就会引起漏电事故的发生。因此,修理厂要严格订制安全用电规定,要求修理人员的照明工具灯应该在安全电压三十六伏特的范围内,定时检查电路,看看是否有漏电现象发生。对一些需要手持的修理电动的工具要按时进行绝缘防护,防止漏电触电的事故发生。此外要按时检查总电路上的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器。
2.6 对化学品的安全问题的预防
在汽车维修过程当中,维修人员一定会不可避免的接触到化学品,各种油类和化工品,很多都是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的。汽车外面的喷漆和稀化剂、固定剂以及汽车尾气均可以直接呼吸造成对维修人员的伤害。所以修理车间一定要对员工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
(1)对于各种有毒有害的液体、物品要进行专门仓库的堆放,并且设有专门人员看管,设立严格的用取制度,并且对于用剩下的物品进行妥善的安置和保管。(2)汽车里面的电瓶必须要进行单独的安置,并且一定要安排在可以通风的位置上。(3)对汽车喷漆的场所也要和其他维修场所隔离起来,并且一定要在通风的位置,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通风,例如用排风机进行通风,并且无关人员要进行撤离。(4)在进行化学液体的接触时,一定要确保工具的完整可用性,必须使用相应的抽出装置和吸入装置,千万不能贪图方便而用嘴吸手摸等不规范操作。
3 结语
汽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生产涉及到的问题方方面面,只要能针对关键的问题,从上面说的几个方面出发,安全生产工作就会落到实处,就能真正的做到安全生产。
⑶ 汽车维修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1.眼睛的防护
在汽车维修企业中,眼睛经常会受到各种伤害,如飞来的物体、腐蚀性的化学飞溅、有毒的气体或烟雾等,这些伤害几乎都是可以防护的。
常见的保护眼睛的装备是护目镜和面罩。护目镜可以防护各种对眼睛的伤害,如飞来物体或飞溅的液体。在下列情况下,应考虑佩戴护目镜:进行金属切削加工、用錾子或冲子铲剔、使用压缩空气、使用清洗剂等。
面罩不仅能够保护眼睛,还能保护整个面部。如果进行电弧焊或气焊,要使用带有色镜片的护目镜或深色镜片的特殊面罩,以防止有害光线或过强的光线伤害眼睛。
注意:在摘下护目镜时,要闭上眼睛,防止粘在护目镜外的金属颗粒掉进眼睛里。
2.听觉的保护
汽车修理厂是个噪声很大的场所,各种设备如冲击扳手、空气压缩机、砂轮机、发动机等都使噪声很大。短时的高噪声会造成暂时性听力丧失,但持续的较低噪声则更有害。
常见的听力保护装备有耳罩和耳塞,噪声极高时可同时佩戴。一般在钣金车间必须佩戴耳罩或耳塞。
3.手的保护
手是身体经常受伤的部位之一,保护手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不要把手伸到危险区域,如发动机前部转动的皮带区域、发动机排气管道附近等。二是必要时戴上防护手套。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防护手套,做金属加工有劳保安全手套,接触化学品有橡胶手套。
4.衣服、头发及饰物
宽松的衣服、长袖子、领带都容易卷进旋转的机器中,所以在修理厂中,首先一定要穿合体的工作服,最好是连体工作服,外套、工装裤也可以,这些比平时衣着安全多了。如果戴领带要把它塞到衬衫里。
工作时不要戴手表或其他饰物,特别是金属饰物,在进行电气维修时可能导入电流而烧伤皮肤,或导致电路短路而损坏电子元件或设备。
在工厂内要穿劳保鞋,可以保护脚面不被落下的重物砸伤,且劳保鞋的鞋底是防油、防滑的。
长发很容易被卷入运转的机器中,所以长发一定要扎起来,并戴上帽子。
⑷ 三类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有哪些
【太平洋汽车网】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复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2、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3、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4、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