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房屋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书面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公示回照片、公答示证明、业主征求意见材料、业主确认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申请单位开户证明资料以及维修合同,维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
Ⅱ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流程
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的方案。
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谈困乎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含悉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尺态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Ⅲ 申请维修基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公示照片、业主确认证明、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申请报告,维修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公示证明、申请单位开户证明资料以及维修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