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工作业基本要求
电工作业的基本要求如下:
1.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 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3.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6. 严禁在电线上搭晒衣服和各种物品。
7.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 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0. 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11. 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12. 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13. 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14. 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15.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16. 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17.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18. 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19.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0.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 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2. 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3. 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25. 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6. 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27.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28.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牢记锌锅备用电源倒切的全过程。
29.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0. 合大容量空开或ME时,先关好柜门,严禁带电手动合ME。
31. 万用表用完后,打到电压最高档再关闭电源,养成习惯,预防烧万用表。
32. 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33. 光纤不允许打硬弯,防止折断。
34. 生产中任何人不准使拉拽DP头线,防止造成停车。
35. 换DP头应 停掉装置及PLC电源,如有特殊情况,带电换,必须小心,不能连电。
36. 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37. 生产中不能因维修气阀而将压辊压下,造成钢带跑偏或挤断。
38. 不允许带电焊有电压敏感元件的线路板,应待烙铁烧热后拔下电源插头或烙铁头做好接地再进行焊接
39. 拆装电子板前,必须先放出人体静电。
40. 使用电焊机时,不允许用生产线机架作为地线,防止烧PLC,发现有违章者立即阻止。
41. 使用电焊机,需带好绝缘手套,且不允许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线,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42. 焊接带轴承、轴套设备时,严禁使焊机电流经过轴承、轴套,造成损坏。
43. 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4. 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5. 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46. 换编码器,需将电源关断{整流及24V}或将电源线挑开,拆编码器线做好标记,装编码器时,严禁用力敲打,拆风机外壳时要小心防止将编码器线拽断,在装风机后必须检查风机罩内编码器线是否缠在风机扇叶上。
47. 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48. 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49. 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50. 严禁带电插拔变频器等电子板,防止烧毁。
51. 换变频器或内部板子时必须停整流电源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接完线必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上电,且防止线号标记错误烧设备。
52. 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3. 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4. 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5. 更换MCC抽屉时,必须检查好抽屉是否一样,防止换错烧PLC。
56. 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57. 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58. 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59. 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0. 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1. 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2.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
63. 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
❷ 维修电工 注意事项
内容预览:
l、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电气的基本知识,学徒工专、实习生不得单属独作业;非电气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2、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和闸刀开关。
3、输电线路、电气设备和开关的安装位置不得影响人员与车辆通行,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
4、使用梯子时,下面应有人监护,禁止两人以上(含)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5、禁止用大容量保险丝更换小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线代替。
……
❸ 维修电工的安全知识
维修电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在掌握电工基本的知识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操作规程后,才能参加电工的实际操作。
1. 维修电工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气管哮喘、神经系统疾病、色盲疾病、听力障碍及四肢功能有严重障碍者,不能从事维修电工工作。
(2) 必须通过正式的技能鉴定站考试合格并持有维修电工操作证。
(3) 必须学会和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法和人工呼吸法等。
2. 维修电工人身安全知识
(1) 在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 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停电部分操作时,要切实做好防止突然送电时的各项安全措施,如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警示牌,锁上闸刀或取下总电源保险器等。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3) 在邻近带电部分操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
(4) 操作前应仔细检查操作工具的绝缘性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5) 登高工具必须安全可靠,未经登高训练的,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6) 如发现有人触电,要立即采取正确的抢救措施。
3. 设备运行安全知识
(1) 对于已经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及线路,不应继续使用,以免事故扩大,必须及时进行检修。
(2) 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接通电源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断开电源时,应先切断负荷开关,再切断隔离开关。
(3) 当需要切断故障区域电源时,要尽量缩小停电范围。有分路开关的,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4) 电气设备一般都不能受潮,要有防止雨雪、水气侵袭的措施。电气设备在运行时会发热,因此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有的还要有防火措施。有裸露带电的设备,特别是高压电气设备要有防止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的措施。
(5)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措施。凡有可能被雷击的电气设备,都要安装防雷设施。
❹ 电工作业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电工在作业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1. 电工专用工具的绝缘性能、机械强度、材料结构和尺寸应符合规定,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2. 在施工现场施工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作业。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3. 使用各类电动工具,应符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及附件和中小型施工机具的规定。
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5. 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6.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7.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检修场所。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8. 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9. 多台配电箱(盘)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1. 进行耐压试验设备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取下或锁上有关的开关手柄,悬挂警示牌,防止误合闸。
1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电气设备、材料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6.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7.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时并必须有人监护。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 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2. 是否有产品认证标志及定期检查合格标志;
3.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或破损;
4. 保护接地线联接是否完好无损;
5.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6.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7. 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8.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手持电动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9.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10.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❺ 停电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什么制度
作业规程:
1、维护人员要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原理,不要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使用喷灯应遵守喷灯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应做好值班监视工作,经常巡视各种机件动作是否正常,定期测试,定期检查。
3、经常保持机房和机件设备的清洁。
4、进行高空作业时,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处理线路故障时,要注意弱电与强电交叉接触。如辨别不清时,应行先验电。
6、总机电话间、机件室、电力室等严禁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设备时,必须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7、充电时应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技术要求:
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十
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十
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十
三、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十
四、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十
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琐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十
六、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十
七、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十
八、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一条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