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确定公司名字。
2.确定当前及未来主营业务。
3.敲定注册资金及各股东出资金额等。
注册管辖:
市工商局注册管辖范围:
(一)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资产评估公司、验资公司、审计公司、典当公司、中小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
各区县工商分局注册管辖范围:
(一)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注册;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注册材料,领取《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公司注册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注册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注册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注册申请书》(内含《公司注册申请表》、《投资者名录》、《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示: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