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压力容器的重大维修或改造应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4条的规定: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如图:
压力容器原设计单位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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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流程:
一、办理部门
嘉峪关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办理职责
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三、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
四、办理范围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
五、办理条件
1、提交的资料齐全完整,审查合格。
2、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安装级别的安装许可证;
3、安装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携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及相关资料向办理部门告知;
2.办理部门审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及相关资料;
3.告知单签字并存档。
七、提交资料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份(原件);
2、 特种设备安装、设计、制造、无损检测、防腐、监理单位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特种设备安装作业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无损检测人员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4、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检人员、专职检验员、施工焊工、探伤人员情况汇总表、主要工装设备一览表;
5、设备、材料、管件、阀门、焊材及安全装置的原始技术资料(原件);
6、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概况及施工方案、焊接工艺评定、焊接作业指导书;
7、 特种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工艺(设计图纸、计算资料、技术要求等);
8、安装、无损检测、防腐、监理单位合同、工程总预算。
B.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两样资料:
改造告知资料,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改造方案,在受理后送当地锅检所。
C. 压力容器安装告知
上面的回答不完全正确,应该是这样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关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工作的有关意见
质检特函[2004]28号
5.对于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待总局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公布后再予实施。
压力容器暂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
D. 请问办理安装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安装告知 去质监局应该准备什么资料 请尽快
你好,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并附施工单位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这是全国统一规定。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现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有条件的应建立网上接受告知系统,可采取网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旦旦搭文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构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监检的检验机构即可。
(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其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告知时应当便利施工单位为原则,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内容。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迟唤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模拿量技术监督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