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塔吊维修保养需要资质吗
法律分析:吊塔维修保养是需要资质的,可以自行保养,但是维修是需要有资质单位处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
(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⑵ 塔吊的塔吊维修保养
伴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塔吊以其伸缩性强、承载力大的特点,在建筑施工、货物搬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塔吊施工涉及机电运转和高空作业等风险领域,故施工安全亦成了每个塔吊驾驶员都必须重视的事项。
1.不重视起重量限制器的维护保养,不调节好起重量限制器就使用,有的甚至故意不用,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不到应有的限制保护作用。
2.起升机构制动器没调好,太松。在超重情况高速下放时,因惯性作用而制不住,产生溜车下坠。
3.自动换倍率机构,由2倍率换4倍率时切换不到位,也没注意检查,或者没有加保险销,在起吊中,活动滑轮会突然下落,引发重大事故。
4.钢丝绳打扭乱绳严重,没及时排除,强行使用。
5.因吊钩落地,钢丝绳松动反弹,钢丝绳跳出卷筒外或滑轮之外,严重挤伤或断股,又没有及时更换,在满载或超载起吊时,引发断绳下坠。
6.钢丝绳末端绳扣螺母没有锁紧,使绳头从中滑出。
金属结构件的维修与保养: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吊每工作24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吊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吊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吊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
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吊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3.塔吊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期的寿命,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a. 钢丝绳6×19―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5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
b. 钢丝绳6×37―d(d钢丝绳直径)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0根,在30d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19根。
c. 钢丝绳紧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长度内断丝数量没超过5根,也应报废。
d. 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e. 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f.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作用,外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
注: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时,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
机械部分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吊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吊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4.大修(塔吊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
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
(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30%。
(5)齿面工作10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100 小时和500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时应检查一次预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4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50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另外在每次塔吊开动之前,都需要塔吊空车运转并检查以下事项,从而防患于未然。
⑶ 塔吊维修保养如何管理
1、塔吊保养修理的分级规定和间隔期
2、例行保养“十字作业”的内容
①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可靠、完整;②检查塔身是否带点,测试供电电压是否正常;③检查回转、起升、变幅机构的电机、变速器、制动器、联轴器、安全罩的连接紧固螺丝有无松动;④检查各齿轮和油量、油质,不足时添加,按润滑表规定周期加注润滑油脂。⑤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及钢丝绳卡头和钢丝绳排列情况;⑥试运行时察听各传动机构有无异响;⑦运行中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⑧班后清洁塔吊,注意锁好电闸箱,关好操作室门窗。
3、塔吊月检查保养的工作内容:(一级保养)
塔吊司机除进行例保全部工作外,还要检查钢丝片磨损情况,检查紧固钢丝绳卡头螺栓和金属构件的连接螺栓;检查和排除液压元件及管路的渗漏情况;检查和调整回转机构支承情况。还应配合电工、机修工进行其他机构的检查调整工作。
电工作业内容:测量接地电阻,检查和清洗电机滑环和碳刷,各电器元件触电、配电箱及电阻等,检查中心集电环接触情况,清除内部灰尘和金属粉末,检查各电机接零和电机设备的胶线;检查调整回转机构,力踞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和行程开关。
修理工作业内容:检查制动器、制动带、减速器、齿轮及轴承、轴联、轴器等磨损间隙并调整、检查滑轮及磨损情况,检查并整修金属结构,检查电动机、检修损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