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整修改造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有什么不同
指进行重建权、着眼于满足新的功能需求,提高环境品质。参照原有建筑模式及形式改造旧建筑,改变其结构设计等。
指建筑、房屋的整理修缮;整治修理。在破损的地方进行维修,但不改变建筑的结构。
建筑改造是在参照原建筑的原型再进行创新,改变原建筑的结构设计,以达到新的功能需求;整修是针对建筑损坏处进行修缮,维修,使其完好继续使用和参观,建筑物的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② 工程和维修的区别与联系
工程指从心建立一个新的以前没有的建筑项目,维修指修理已有的建筑项目。先有工程作为因,再有维修作为果。
维修有三种释义,分别为更换配件、维修配件、根据功能改修,维护和恢复,维护、保养、修理。家电维修常识包括手机维修、电脑维修、家电维修汽车维修。对于手机而言,软件更新升级也纳入了维修项目之内,对于汽车而言撬铆喷漆也属于维修范围。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又称设备修理。设备维修的基本内容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设备检查和设备修理。
③ 什么样的房屋属于维修什么样的房屋属于翻建标准是什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4年11月8日
2 修缮工程分类
2.1 按照房屋完损状况,其修缮工程分类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
2.2 翻修工程。
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
2.2.2 翻修工程应尽量利用旧料,其费用应低于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
2.2.3 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2.2.4 翻修工程主要适用于:
2.2.4.1 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2.4.2 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房屋。
2.2.4.3 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地势低洼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2.2.4.4 无修缮价值的房屋。
2.2.4.5 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2.3 大修工程。
2.3.1 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2.3.2 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2.3.3 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3.4 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
2.4 中修工程
2.4.1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程。
2.4.2 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
2.4.3 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2.4.4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2.5 小修工程
2.5.1 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
2.5.2 小修工程的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时造价的1%以下。
2.6 综合维修工程
2.6.1 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为综合维修工程。
2.6.2 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应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上。
2.6.3 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2.6.4 综合维修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
注: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等,其概念区分,详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